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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的租金终于拿到手了,虽然钱不多,但心里的疙瘩总算解开了。”西安市蓝田县普化镇当院村七十多岁的王大爷领到租金的当晚,拨通了西安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的电话,“建议书真管用,巡察组为我们办了件大实事……”
今年以来,西安市再次对部分区县村(社区)党组织进行提级巡察。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在蓝田县普化镇当院村进行走访时,多位村民反映,2021年村上开展全域治水修河堤路,租赁了村五组、七组30多亩土地。两年过去了,他们迟迟拿不到租金。
通过走访调查和查阅资料,巡察组了解到,修河堤路的土地流转费4万余元已到村账户,因五组和七组出租的土地存在地界争议,所以租金迟迟未发放到村民手中。了解情况后,巡察组向普化镇党委下发巡察建议书,要求立行立改。镇党委立即安排包村干部与村小组对接。经过多方协调,村“两委”与五组、七组组长及当事人协商一致,签字确认土地面积,土地流转费按规定程序办理并发放给村民,争议多年的地界问题也得到了解决。
巡察工作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发现问题,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看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近年来,西安市委采取板块轮动、分类进行的方法,灵活运用机动、交叉、提级等方式推进巡察工作。
2021年5月,西安市委巡察办建立巡察建议书制度。该制度实施以来,市委5轮巡察期间共发出巡察建议书93份,立行立改问题180余件。今年4月中旬至5月底,西安市委派出8个提级巡察组,分别对碑林、蓝田等8个区县的96个村(社区)进行提级巡察。巡察组以群众反映强烈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发出巡察建议书23份,推动解决民生实事60件。
“实践证明,巡察建议书制度的实施,进一步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真改、实改、立即改、改到位,起到了助推作用。”西安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说。(西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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