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三原县各单位红马甲
助力文明交通
(相关资料图)
县委办
县委办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敲门行动”,向商户、住户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倡议书》并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承诺书》。
人大办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15名党员干部职工在包抓路段、小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倡议书》宣传、签订承诺书、文明交通宣传引导活动。
政府办
政府办组织15名党员干部深入包抓路段、沿街商铺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倡议书》并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承诺书》。
政协办
政协办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包抓小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倡议书》宣传活动。
县纪委监委会
县纪委监委会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包抓小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倡议书》宣传活动。
县委组织部
县委组织部在包抓路段、小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倡议书》宣传,并签订承诺书、开展文明交通引导活动。
县委宣传部
县委宣传部深入包抓路段、小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倡议书》宣传,并签订承诺书。
县委统战部
县委统战部机关干部深入包抓路段开展创文宣传,给沿路商户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倡议书》,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承诺书》,同时对骑电动车出行未戴头盔群众进行文明劝导。
县总工会
县总工会工作人员在包抓路段、沿街商铺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倡议书》、逐户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承诺书》,十字路口进行文明交通劝导。
团县委
团县委组织干部职工入户开展签订承诺书活动。
县委党校
县委党校组织干部职工对包抓路段、沿街商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倡议书》宣传和签订承诺书活动,并在包抓路段开展文明劝导工作。
县人民法院
县法院组织干部职工向过往行人和商户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倡议书》并现场签订承诺书。
县检察院
县检察院到包抓路段及包抓小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倡议书》宣传和签订承诺书活动。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组织干警深入包抓路段、沿街店铺,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
县委县政府督察室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7名机关干部深入包抓小区开展创文宣传及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承诺书》。
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组织35名党员干部在包抓路段、医院十字,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倡议书》宣传、签订承诺书、文明交通引导活动。图中,干部职工在医院十字劝导工作。
县市场局
县市场局党员干部职工在包抓路段、西十字,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倡议书》宣传并签订承诺书。
县水利局
县水利局11名机关干部深入包抓路段开展创文宣传,并给沿路商户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倡议书》、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承诺书》。
县住建局
县住建局在包抓路段、小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倡议书》宣传,并签订承诺书。
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到包抓路段及包抓小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倡议书》宣传和签订承诺书活动。
县卫健局
县卫健局机关在包抓路段开展文明出行劝导,和沿街商铺签订文明出行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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