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某公司抢注“雪蹲蹲”“冰蹲蹲”商标被行政处罚 每日速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雷 通讯员 江楠

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虽已过去许久,但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的热度依旧不减。不久前,东莞一家商标代理公司就打起了“冰墩墩”的主意,在明知申请的商标与奥运相关商标“冰墩墩”等奥运热词有同音的情况下,仍抱侥幸心理申请以“雪蹲蹲”和“冰蹲蹲”文字为内容的8个注册商标,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据了解,2022年2月,某航知识产权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某航公司)业务员廖女士接到了一笔生意:帮李先生注册申请以“雪蹲蹲”和“冰蹲蹲”文字为内容的8个商标。

2022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向申请人李先生出具8份《商标驳回通知书》,驳回李先生“雪蹲蹲”“冰蹲蹲”等8件商标注册申请。随后,某航公司因涉嫌恶意抢注奥运相关热词商标被东莞市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

记者了解到,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特许商品,由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特许生产商生产和特许零售商销售。侵犯冬奥会知识产权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严重者将面临刑事处罚。

同年9月,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及负责人廖女士作出警告及罚款合计15000元的行政处罚。后某航公司及廖女士不服,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做出的行政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某航公司及廖女士在代理申请商标注册时有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日前,法院判决驳回某航公司及廖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承办该案的法官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品牌发展多元化,一些经营者以“搭便车”“傍名牌”的方式销售自己的商品牟利,不仅损害了注册商标企业的品牌声誉,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案涉及奥运相关热词商标,某航公司作为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公司和相关专业从业人员,应具有更高的敏感性和审慎义务,而不应抱有侥幸心理,在明知申请人申请的商标可能被驳回的情况下,仍为申请人代理申请。企业对于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在于申请注册商标,更应侧重于商标的使用和维护,完善商标体系化管理。广大经营者更要尊重创新,尊重知识产权,依法诚信经营,避免恶意抄袭、摹仿等商标侵权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冯小静

校对 | 赵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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