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资料图】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82,999,8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并提供第三方医学诊断服务。公司始终坚持“以体外诊断仪器为引擎,体外诊断产品为核心,体外诊断产品+诊断服务协同发展”的战略,不断提升试剂、仪器、原料三大专业技术的创新能力及医学诊断服务及创新水平,积极推进主要产品线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以更好地满足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诊断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48,908.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55%。
(二)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体外诊断试剂、体外诊断仪器及第三方医学诊断服务。
1、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
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公司已具备研发生产体外诊断仪器、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的系统化专业能力,已完成从生物原材料、体外诊断产品到专业化检测服务的上下游产业链布局。公司产品线涵盖生化、化学发光、质谱、VAP&VLP血脂亚组分、分子诊断、血球、POCT、尿液等领域,产品种类丰富。同时公司与日立、罗氏、赛默飞、雅培等国际知名品牌进行合作,以更好地满足各级医疗机构、体检中心及独立医学实验室等客户的需求。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国内已取得443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证、58项体外诊断仪器产品注册证书。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2、第三方医学诊断服务
公司旗下10余家医学检验所可提供包括生化、免疫、质谱、微生物、细胞遗传、分子病理、基因检测、临床科研、药物研究等检验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稳步推进医学诊断服务业务,大力发展质谱、VAP&VLP等特色检测项目,进一步提升医学诊断服务技术创新水平和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质谱检测服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7.44%。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调整杭州倚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对价事项
2019年12月30日,公司与姚丹华、高俊顺、许志良、陈敬、杭州昆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倚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倚天”)共同签署了《关于〈杭州倚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并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各方对关于杭州倚天原股东收回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固定资产、存货变现等做了约定。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公司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141、公告编号2019-139、公告编号2020-007)。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协议约定的事项中,杭州倚天已收回相关款项金额为31,992.6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已收回28,779.21万元(占《补充协议二》中约定的应收回应收账款的97.33%),其他应收款已收回3,213.43万元;存货账面余额22.69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6.33万元。鉴于姚丹华等人未按照协议约定将杭州倚天相关款项如期收回,也未履行补足及收购义务,上述行为已违反了《补充协议二》的约定,侵害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倚天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挽回或减少公司损失,公司已就该事项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中“十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公司与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战略合作进展
2018年9月,公司与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以下简称“赛默飞”)签订了《许可与供应协议》,赛默飞及其关联公司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美康盛德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提供产品,并授权公司进一步开发质谱相关产品并将其整合到医疗器械中,共同推进质谱相关产品在国内的研发、注册、生产和销售。2021年、2022年公司分别与赛默飞再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达成更深度的战略合作,共同推动临床质谱仪以及相关配套设备的本地化生产,从而加速临床质谱技术在国内的应用普及。截至本报告期末,全资子公司美康盛德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取得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MS-S900)、基质辅助激光解吸电离飞行时间质谱仪(MS-S800、MS-S820)的质谱仪器注册证,全资子公司美康盛德生物科技(湖南)有限公司取得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MS-S900、Vanguish MD/TSQ Quantis MD Series、Vanquish MD/TSQ Altis MD Series)的质谱仪器注册证,丰富和完善了公司产品线的种类,有利于增强公司在维生素、药物浓度、激素、氨基酸等临床质谱检测领域的市场拓展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公告编号2019-134、公告编号2020-005、公告编号2020-051、公告编号2022-043)。
(三)关于终止合作备忘录及终止设立产业基金事项
2021年10月20日,公司与上海博威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生物”)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少雄先生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旨在充分利用公司在体外诊断领域的优势以及博威生物在CRO/CDMO领域的研发技术能力,进入CRO/CDMO领域并在体外诊断行业上游原材料研发、生产等相关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2021年11月25日,公司与宁波启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夏资本”)共同签署了《生物医药大健康基金合作意向书》,公司拟与启夏资本等共同发起设立生物医药大健康基金,投资方向以生物医药医疗大健康产业为主,重点专注于生物药CDMO产业以及其上下游投资/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自上述《合作备忘录》签订以来,各方积极推进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已完成对博威生物的尽职调查工作。公司根据尽职调查及评估的汇集信息,与王少雄先生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协商,但由于各方未能就本次交易的安排和要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决定终止该合作事项。基于上述情况,生物医药大健康基金的主要投资标的发生变化,公司为有效使用自有资金,并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后与启夏资本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合作。 终止合作备忘录及终止设立产业基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整体发展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事项
2022年12月23日,邹炳德先生与陈朝红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邹炳德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陈朝红女士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9,149,99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9.35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179,052,415.85元。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邹炳德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3年3月,邹炳德先生与陈朝红女士关于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陈朝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9,149,99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公告编号202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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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 2023-04-26 2023-04-26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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