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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2月份起,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围绕“接诉即办”和主动治理(400分)、小卫星监测和视频监控(300分)、督导检查(200分)、监督执法(100分)四个方面,采取千分制扣分开展考核,并按综合考核得分进行排名。
按照考评体系框架和功能区分组,核心区和城市副中心、中心城区、平原新城、生态涵养区第一名分别是东城区(931分)、石景山区(922分)、顺义区(929分)、延庆区(937分),最后一名分别是通州区(906分)、朝阳区(903分)、大兴区(918分)、怀柔区(921分)。
下一步,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将深入推进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治理,积极开展城市家具规范治理,联合打击整治非法中转倾倒垃圾行为,常态化开展城市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来源 北京日报
编辑 孟紫薇
流程编辑 刘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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