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引导新时期下儋州市南丰镇的发展建设,保障城镇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并为下一层次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我局组织编制了《儋州市南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区总规划范围面积为43.38公顷。四至范围为:北至六瓦村,东、南至松涛水库,西至现状鞭炮厂。功能定位:以“山水”为媒,以“场地”为载体,打造集休闲旅游、生活宜居、水产养殖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旅游特色小镇。
为征求利害关系人和市民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
【资料图】
2、公示地点:儋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zhou.gov.cn);“这里是儋州”微信公众号、客户端。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119108072@qq.com;
(2)书面意见请送至儋州市中兴大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为便于联系意见反馈人,请写明真实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4)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联系电话:0898-2339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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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儋州市南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材料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0日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王彩玉 审核:陈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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